本會宗旨 會員組織 章程一 章程二 章程三 章程四 章程五 章程六 入會申請表

第 一 章 總 則

第 一 條
本會定名為「中華民國教育改革協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 二 條
本會為依法設立,不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
第 三 條
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第 四 條
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第 五 條
本會宗旨:結合全國關心教育改革團體、熱心人士,以促進人性化教育,提昇教育品質、尊重地方性思考及推動教育改革。
第 六 條
本會之任務:
一、結合全國地方教育改革力量,站在民間立場,對各層級政府部門的教育相關政之研擬及推動積極提出建言,並要求參與教育公共政策之決策過程。 二、架構並維持教育界聯絡網,提供教育改革相關資訊。
三、扮演民間與官方教育溝通橋樑,帶動全國與地方教育事務的研究與發展。
四、結合國內外相關之教育團體,聯合推動共通性教育改革議題。
五、舉辦各種有關教育、文化之研修與培訓活動。
六、推展教育文化事業,從事研究、出版、傳播等相關事宜。
第 七 條
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定宗旨、任務主要為教育部。
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